目前分類:新聞不漏網 (50)
- Oct 13 Wed 2010 01:46
酒店大亨虞幼祥 熱心公益助弱勢
- Oct 13 Wed 2010 00:25
打造台北最大酒店 李董從倒酒小弟變大亨
【小編物語」
《荀子》裡有描述君子的一段,境界很高:
「貧窮而志廣,富貴而體恭;安燕而血氣不惰,勞倦而容貌不枯;怒不過奪,喜不過予。」
困難不喪志,得意不驕狂;舒 適時不懶惰,疲憊時不萎頓;
有火氣能自制而不掛相,逢喜悅心平和不亂許願。
- Oct 11 Mon 2010 23:58
《男人戀戀酒店》陽帆 身在酒國心在漢營
大老婆Julie馭夫秘訣,陽帆最了(翻拍自網路)
- Oct 06 Wed 2010 04:40
《生活見聞》酒店call客?
晚間九點老公的手機響起,「哥哥,我是小語啦!」一聽到嬌滴滴的女「聲」, 老公一臉狐疑,馬上反問:「請問我認識妳嗎?」
電話那頭回答:「認識啊!不過我們好久沒有見面了。」
老公很不耐煩,硬把手機塞給我,「一定是酒店『call客』,懶得跟她扯,妳若不跟她講,她一定還會再打來,很煩ㄟ!」我想,幹嘛這麼麻煩,掛掉不就好 了。
- Jul 08 Thu 2010 10:54
染愛滋 42萬中國人渾然不覺
(中央社台北7日電)中國去年估計新發愛滋病病毒感染者4萬8000例,目前存活感染者約74萬例,但其中近42萬人不知自己被感染,仍在沒有防護的條件下活動。
綜合香港商報、中新網報導,中國醫學科學院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教授邱仁宗在首屆中國紅絲帶北京論壇發表報告,做了以上披露。
據統計,截至去年10月底,中國累計報告愛滋病病毒感染者31萬9877例、死亡4萬9845例。
- Jun 27 Sun 2010 08:49
打造台北最大酒店小姐店面 李董從倒酒小弟變大亨
舞池中間的白色鋼琴和蜂窩狀地板就像跳舞一樣,隨著LED燈不斷變換顏色,開放式的包廂繞舞池一圈,整間酒店充滿前衛的時尚感,不過,包廂內氣氛可就完全不一樣。
酒店小姐一邊嗲聲嗲氣,一邊賣力跟著電音的節奏搖擺,昏暗的燈光中看得出來頭髮長長的,身材纖細,上半身穿得很清涼,沒多久另一名小姐也來助陣。
- Feb 03 Wed 2010 08:34
金錢豹酒店董娘聲明,不會參選中央委員
在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黨代表選舉中拿下最高票的金錢豹酒店董娘魏雲菱,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她才剛當選黨代表資歷還淺,從沒有繼續參選中央委員的想法,參選市議員也言之過早。
魏雲菱在台中市以最高票當選國民黨代表後,一舉一動備受外界關切,外界傳出她將出馬參選國民黨中央委員,甚至明年的直轄市議員選舉。
- Feb 02 Tue 2010 15:48
黑美人大酒家 北市列歷史建物
- Nov 07 Sat 2009 04:41
罰娼不罰嫖 大法官:違憲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6日電)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長期受到社會不同角度討論。大法官今天做出第666號釋憲案,認為社維法相關規定違反平等及比例原則,應於2年內失效。
現行社維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的規定,被外界批評「罰娼不罰嫖」;宜蘭地方法院法官林俊廷今年5月聲請釋憲,行政院也於6月間允諾朝「除罪化」方向研究修法。
666號釋憲文指出,性交易行為既由買賣雙方共同完成,自然不應有規範上的差別待遇。從事性交易者多為女性或社會弱勢,舊規範的罰則等於再次打擊她們生活處境,卻不罰經濟相對優渥的嫖客,違反平等原則。
- Apr 13 Mon 2009 11:10
突破!立委提案 性工作者除罪化
從事性工作應不應該除罪化?長年在國內引發爭議,有國民黨立委準備提案修法,刪除現行對成年性工作者的罰則,要破除以往「罰娼不罰嫖」的不合理現象,但有婦女團體呼籲,社會對此議題正反意見兩極,配套措施必須完備。民進黨立委則認為,不罰娼可以,但應該立法,嫖客應受教育或是要課「社會成本捐」。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房租卡債還不完,肚子有夠餓。」
走上街頭,性工作者爭取除罪化,終於盼到一絲曙光,立委連署提案,要邁出修法的第一步!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從事性工作者,她們長期以來,面對非常嚴重的不平等待遇,甚至常常被白嫖啦,或是在這過程當中,受盡非常多的虐待,她們完全不可能跟警察求助,因為警察是指抓娼不抓嫖的。」 立委打算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對成年性工作者的罰責,破除罰娼不罰嫖的不合理情形;只是性工作者的除罪化,正反意見仍然兩極。
- Jan 02 Fri 2009 03:17
公民會議結論》性交易 娼、嫖、三七仔全不罰
給關心日日春的朋友們:
12/4(昨天),日日春、性工作者、與會公民、身心障礙團體、同志團體、工人團體….等六七十人到行政院抗議,用「敲警鐘」和「蓋血腳印」的方式,要求馬政府「兌現大選承諾,落實公民會議共識,廢除罰娼條款」。
可能有些朋友已經注意到了,行政院耗資150萬的公民會議,結論已經出爐,參與的18位公民,在經歷五天的馬拉松式討論後,全‧數‧無‧異‧議的通過「娼、嫖、第三人(周邊勞務及業者)都不應被處罰」。
這使我們一度是振奮的。大家不知道還記不記得?在今年總統大選時,400位朋友和我們一起去馬、謝總部遊行,當時馬英九對此議題完全不願表達態度,只回應「宜先進行公民會議尋求共識;待公民會議形成共識後,進行修法」。
當時,我們就覺得這是推辭。但,無論如何,現在國家委辦的公民會議結果也出爐啦,官方毫無動靜。兩個禮拜了,當我們去電詢問內政部,「現在失業人口一天天飆高,多少人入行靠性工作吃飯,不合法會讓底層死的死、傷的傷,政府要拖到什麼時候?」官方還回應:「問題有這麼嚴重嗎?」
- Sep 19 Fri 2008 03:59
醉人午夜 牛郎轉戰日式酒店街
轉自中國時報報導
日語「SNACK」是指「喝一杯的小酒吧」,「FIVE」則是牛郎店男公關的通稱,兩者原本風馬牛不相干,直到二年前,一群從大型舞場出走的牛郎,流浪到六條通,以三萬元的月租,向一家日式酒店業者承包午夜到清晨的時段「借殼開店」,打響知名度後,又陸續吸引同業跟進,逐漸擴展到五條通、七條通一帶,這種晚間日客歡唱、午夜變身牛郎店的奇特行業,在圈內就有了一個新名稱,叫「SNACK FIVE」!
「SNACK FIVE」的特色就是「小而美」,店內五、六張沙發配上一套卡拉OK,牛郎也只有七、八人,與傳統舞場牛店動輒上百坪、牛郎一、二百人的大場面根本沒得比,但標榜收費低廉,女酒客只要花上三、五千元,就能享受成群男公關奉承伺候的快感,比去KTV還划算。
- Aug 07 Thu 2008 19:52
酒店小姐call客詐財無罪
我是台北酒店經紀,有問題都可以問我
msn: jefflu0714@hotmail.com電話:0931200617
參考資料http://98.to/jiudian
- Apr 24 Thu 2008 00:45
《酒店小姐生涯》女形店爆乳「辣妹」雌雄難辨變性「女公關」
- Feb 26 Tue 2008 12:22
記者鄭青青 堅守公益新聞
【記者許娸雯/台北採訪報導】媒體生態已大幅改變,媒體成為商業化的工具,新聞成為廣告主的使用空間。民視異言堂記者鄭青青在十年的工作經驗中,面臨各式各樣的考驗,曾虛白公共服務新聞獎是她堅守新聞原則的肯定。
報導公益新聞是鄭青青的強項,但是她曾擔任中視新聞節目「社會秘密檔案」的記者,「收視率決定新聞」讓她必須在社會秘密檔案中呈現社會黑暗面、奇人軼事,甚至羶腥色主題的新聞。然而,她說:「面對負面的新聞,我還是很想做社會光明面」。
不同於大眾的刻板印象,鄭青青報導酒店小姐時,深入酒店小姐不為人知的無奈,她們也是社會問題的受害者。鄭青青更發現酒店小姐們為了表演勤奮不懈地練習,從凌晨3點練舞練到上午11點。她讓社會大眾在黑暗的角落中,可以看見「最認真的女人最美」。
收視率已不是記者做理想所面對最大的阻礙。置入性行銷有時會主導媒體,更操作記者。鄭青青在八大電視台擔任生活消費線記者時,最常面對餐廳的置入性行銷,她說:「我可以報導食材的特色、裝潢的特色,就是絕對不能說謊」她認為,不得不做置入性行銷時,從個案中找新聞價值是可行的,但是絕對不能做不實的報導,否則記者將成為業者的幫兇。
對鄭青青而言,民視異言堂已是商業電視台中,難得可以伸張正義的空間。但令人遺憾的是,業者可能看重民視異言堂的公信力,利用業務的影響權勢,掌控新聞內容。她仍努力堅守公益新聞的原則,掌握業務中與公眾有關的資訊,從小議題中擴大新聞對公眾的正面影響。
- Jan 16 Wed 2008 23:03
吸笑氣 吸到神經病變
暖色調物語:源自奇摩新聞。
個人建議真的不要玩藥,來打壞身體,但我不排斥玩藥的人。
只是真的會建議偶而玩就好,別玩太凶
- Mar 14 Wed 2007 23:40
檳榔西施又怎樣?
2004.08.30 中國時報 沈聿德/北市(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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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21 Fri 2006 01:03
哇 酒店好多黑澀會美眉
「黑澀會美眉」打響七年級女生的招牌,現在不只出了單曲和DVD,還帶起制服美眉風,
年輕觀眾紛上網詢問她們穿的制服那裡買 還有酒店小姐乾脆學起了「黑澀會美眉」,就
連「正版」的美眉自己都搞不清楚,還以為是節目出外景。
- Jun 18 Sun 2006 00:46
【天使】折翼憧憬真愛情
【來源蘋果日報小潘&感謝提供】95/6/12蘋果日報A5版面
還記得當然記者是透過網路找到我的,當時他告訴我想做一個酒店小姐的社會檔案報導,會在蘋果日報A5版面呈現,希望我有沒有願意接受採訪的酒店公關來協助,當然我第一個就想到【她】,給她一點賺外快的機會,原因是她以經半年多沒有上班了。
她把我這個酒店經紀人當作哥哥看待,而在我的記憶當中,她是我做這入這行的第一位酒店公關,當時她還未滿十八歲,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她當時一天吃不到一頓正餐,我每每有空的時候就會順路去買個便當給她。當時正在檳榔攤上班的她,生意不好。每月的收入不到兩萬多塊。把所有收入來源幾乎都給了她的小孩,卻都還不夠貼補日常跟小孩的開銷,我問她那他老公呢。原來她還未結婚,卻在生孩子的同時,她男友跟她朋友在一起了。曾聽他說著跪著求他男友希望她回來確得不到回應時,他也只好想辦法籌他生小孩的費用。更別想她家人會體諒她現在的狀況。
我還記得她因為小孩的開銷跟錢莊借了五萬塊,當我知道時,她已經是被錢莊逼到被【壓】到空屋,綁起來囚禁被燙煙疤的時候了。我只想著怎麼這麼像電影或有線電視才會有的劇情阿,狀況這麼糟。
- Apr 27 Thu 2006 11:01
三立10/29報導酒店業者找妹妹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