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關心日日春的朋友們:
12/4(昨天),日日春、性工作者、與會公民、身心障礙團體、同志團體、工人團體….等六七十人到行政院抗議,用「敲警鐘」和「蓋血腳印」的方式,要求馬政府「兌現大選承諾,落實公民會議共識,廢除罰娼條款」。
可能有些朋友已經注意到了,行政院耗資150萬的公民會議,結論已經出爐,參與的18位公民,在經歷五天的馬拉松式討論後,全‧數‧無‧異‧議的通過「娼、嫖、第三人(周邊勞務及業者)都不應被處罰」。
這使我們一度是振奮的。大家不知道還記不記得?在今年總統大選時,400位朋友和我們一起去馬、謝總部遊行,當時馬英九對此議題完全不願表達態度,只回應「宜先進行公民會議尋求共識;待公民會議形成共識後,進行修法」。
當時,我們就覺得這是推辭。但,無論如何,現在國家委辦的公民會議結果也出爐啦,官方毫無動靜。兩個禮拜了,當我們去電詢問內政部,「現在失業人口一天天飆高,多少人入行靠性工作吃飯,不合法會讓底層死的死、傷的傷,政府要拖到什麼時候?」官方還回應:「問題有這麼嚴重嗎?」
問題有這麼嚴重嗎?
底層性工作者現在面臨的是什麼樣的生活?!馬英九上任以來,633早已跳票,大陸觀光沒有帶來人潮,在國際失業狂潮席捲下,想從事性工作的人越來越多,上門的客人越來越少,在不景氣的惡性競爭下,性交易行情越來越差,客人也沒錢,要延長時間還要殺價。有一脊椎受傷的流鶯說,工作裡得變換姿勢的時候,都會聽到自己骨頭發出喀拉喀拉的聲音,她嘆氣說『現在花五百塊很容易,要賺五百塊必須連兩行眼淚都掉出來!』
不景氣加上不合法,智能障礙的流鶯小青,先生視障長期失業,小青一人扛全家,大冷天的,做生意卻收到客人給她玩具鈔票,非法化下,她沒辦法報警處理。警察看她判斷力較慢,誘騙小青到派出所簽筆錄、充當業績,事後小青知道自己被騙,判決拘監一天,瘦得不成人樣,差點自殺。聽障私娼小琳,大腹便便沒錢生小孩,只能站在路邊等客人,就被警察強行帶去警局當業績。廢娼惡法處罰的是弱勢邊緣女性,不肖員警不全然是執法的問題,更有結構上的績效壓力,連找不到工作的身心障礙女性,都不給她們開一扇門。
當然,你或許還是有顧慮:「這議題真的很爭議啊!要尋求社會共識,沒錯啊!」
何春蕤老師說得好:「公民會議真正的意義在於顯示:只要有足夠資訊,多元的討論,就算是很有污名和爭議的議題,成見都是可能消除的,人們是可能達成開明的共識的。換句話說,現在成見橫行,歧視滿天,就是政府失職,是政府容許而且利用成見。」
我們沒有否定「社會共識」的重要性,但如果執政者真的苦民所苦,更應該帶頭給更多資源去創造社會共識(就像陳雲林來時,馬英九不但自己上媒體、還要一級首長上電視,為什麼面對工商團體利益馬英九如此積極,面對底層人民卻推三阻四?),而不是拿「缺乏社會共識」當檔箭牌。
更不要說,十一年來,北市廢娼政策花了上億的代價,卻只換來官姐在內的三條人命,而婦女團體、人權學者、中央和地方政府累積至今將近千萬的相關研究案,幾乎都指向合法化。現在已經是經濟和社會的非常時期,政府若不能警覺到要有更根本的改革,將來更是一個邊緣人多於正常人的社會!在馬政府633跳票的當下,比起短暫的消費券、性工作者完全領不到的近貧補助、勞委會的臨時工計劃,讓性工作合法不是更能解決一部份失業問題?!
公民會議結論》性交易 娼、嫖、三七仔全不罰
2008.11.23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性交易該不該罰」公民會議結果昨天揭曉,十八位公民一致認為娼嫖、仲介第三人都不該罰,由於馬英九總統競選時強調要落實審議式民主,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葉毓蘭昨天表示,十二月召開委員會時,會將公民會議結論列為重要參考。
本次公民會議共四百多位公民報名,是歷屆最多的一次,由行政院研考會委託執行單位台大社會系抽樣選出二十位性別、年齡、階層平均分布的公民,由於兩位不克前來,最後由十八位男女各半公民,在共五十個小時的正反方專家授課、會商後,做出結論。
公民小組昨天宣讀報告書,五、六位公╱私娼也戴著眼罩或面具,從各地趕來旁聽。小組結論指出,成年人間自願的性交易,法律不應處罰,但政府應研議全套管理規定來規範性交易。
公民小組認為,現行罰娼不罰嫖的政策不但無法減少性交易,還會造成性工作從業者汙名化,並導致執法濫權、侵害性工作者人權;非法性交易更易致使性病流傳,並使沒有進入婚姻者性慾無法疏解,造成社會問題。
公民小組指出,不論罰娼嫖或仲介任一方,都會迫使性交易地下化,致使有後台者才能經營、弱勢者被打壓,也易助長仙人跳、詐欺等犯罪行為。
「小組贊成、反對性交易者本來約六比四,在密集討論甚至拍桌叫罵後,終於形成共識。」公民小組說,他們包括音樂老師、家庭主婦、保險業者、學生,還有一名性工作者,同樣的心聲都是「從會議中學到好多」,還有人決定當公娼自救單位日日春協會義工。
昨天官方代表由研考會專門委員黃忠真、警政署組長文國忠出席,黃忠真強調,審議式民主是馬總統重要的競選政見之一,也是該會重點工作,公民會議報告一定會交由審議機關參考。婦團則紛紛痛指該案已拖了十年,「不能再拖下去」。
公開表示「和公民意見很接近」的葉毓蘭最後透露,前天研考會開委員會議會前會,已把是否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性交易是否除罪化等)列入議程,研考會主委江宜樺也明確裁示內政部應盡快蒐集資料研商,政院人權小組委員會將於下月開會討論該案。
【2008/11/23 聯合報】
大家如有任何問題 可以踴躍發問 我必細細回答
留言 或 直接跟我聯絡 都OK!!
阿 福 0931-200617
msn:jiudian_man@hotmail.com
http://98.to/jiudian
留言列表